烟花爆竹方案

时间:2024-08-31 19:42:06
烟花爆竹方案

烟花爆竹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烟花爆竹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烟花爆竹方案 篇1

为打好蓝天保卫战,营造宜居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我街道的烟花爆竹管控,减少空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20xx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全区平安祥和,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打赢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规定,为做好秋长街道20xx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等相关规定及上级文件要求,秋长街道辖区为禁燃区,禁燃禁放区域内严格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为全力做好20xx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我街道的禁燃禁放宣传和管控工作,力争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通告的各项措施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确保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群死群伤以及重大财产损失案事件、确保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我街道大气环境污染严重超标或引发消防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秋长街道20xx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秋长街道20xx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治理办。代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各村(社区)、各办公室(部门)落实全区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秋长(秋南)派出所。加强统筹组织,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多发场所的防控工作,春节期间合理安排警力出勤,及时发现、制止并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配合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秋长街道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邮寄烟花爆竹的窝点,做到发现一处、摧毁一处。对非法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主动协调和组织销毁处置废弃旧烟花爆竹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

(三)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为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区域内烟花爆竹管控的各项工作。从即日起,各村(社区)要成立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加强对禁燃禁放工作的全方位宣传。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小区、居民楼、企业走访宣传,加强对重要节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控,做好应急预案,安排足够的应急处置力量。

(四)党建办文宣组。负责统筹对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宣传。联合村(社区)及相关线室(部门)发布关于禁燃禁放的通告内容,刊播禁燃禁放公益广告,报道禁燃禁放工作情况。

(五)应急办安全组。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加强与村(社区)的沟通和协调,强化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单位的安全监管,根据需要配合公安机关销毁处置废弃烟花爆竹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应急办环保组。配合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积极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对秋长国控站点空气质量进行环保监测,密切掌握国控站点的空气质量监测情况,并将空气质量有关情况通报各村(社区)及相关办公室(部门)。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城市管理办。指导、督促、查处乱摆乱卖烟花爆竹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八)秋长市场监管所。依法查处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查处无经营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九)教育指导中心。配合开展在各中小学校的禁燃禁放安全教育,通过发放宣传单张、推送有关的宣传资料、开设安全教育课等多种方式,发动学生并带动学生家长自觉遵守我街道禁燃通告有关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工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各相关线室(部门)要结合春节、元宵期间中心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控要求,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确保工作效果。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村(社区)、相关线室(部门),要深入小区、居民楼、深入企业,通过实地走访、发放宣传单张、横幅等方式,营造严肃的禁燃气氛。必须安排至少一辆宣传车,在主要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巡回宣传,同时,结合实际,在各村(社区)的主要公共区域、人流密集场所,通过张贴禁燃海报、悬挂横幅、LED显示屏等方式宣传。

(三)加强管理查处。各村(社区)、相关线室(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春节、元宵节期间,安排足够人员和应急处置力量,强化禁燃区的烟花爆竹的管控,要管得住人、压得下去,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加强劝导,不听从劝导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运输单位,要加强管理和处罚力度。

(四)实行严防死守。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特别是在除夕和元宵节晚上等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各村(社区)、相关线室(部门)要全面动员部署,加强巡查执法,进行严防死守,并安排具体人员参加区统一组织的联合巡查执法。

  烟花爆竹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陈启华任组长,政法委员万鹏任副组长,派出所、应急办、乡建环保办、执法大队、文化服务中心、卫生院、党政办、水利林业站、社保所、黄溪消防队等科室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委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孙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职责分工

乡派出所:负责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案件;积极配合区级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开展危险性废弃物销毁处置工作。

乡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发放;监督检查烟花爆竹 ……此处隐藏24303个字……查处生产经营违禁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是属于“两关闭”“三严禁”范围内的零售店(点),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直至取缔。

(二)华岭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为。负责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

批,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以及运输车辆、警示标识

和产品装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规行为。对承运单位、车辆、

人员涉及违法运输行为的,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予以查处。

(三)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产品质

量监督抽查,强化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落实《烟花爆竹安

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把烟花爆竹经营登记注册关,依

法查处无证照或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镇交管站负责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危货运输车辆和客运的安全监管,从严核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要强化客运站危险品查堵责任,严格落实客运经营者安全告知义务,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上车。

三、整治范围及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百货铺、小卖铺、纸火铺、超市、街道、集贸市场、住宅小区、大街小巷、路口等其他非法经营场所;非法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主要任务

1、严格条件,源头把好市场准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合理规划布局(见附件)。凡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许可证由县应急局受理、审核、发放;对往年经营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企业)个人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且符合零售许可条件的,经乡镇初查后,申请人到县应急局申请办理零售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2、严格执法,强化烟花爆竹监管。打击无证、证照过期、冒用或者使用复印、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在集市街道摆摊设点、走街串巷叫卖经营烟花爆竹,严禁在商店、超市、百货铺、小卖铺、纸火铺等场所经营烟花爆竹及农用车辆非法运载经营烟花爆竹,一经发现,根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不得在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不得店外经营烟花爆竹,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重点整治零售店是否专店专营、按规定张贴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标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流向登记等情况;是否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及“三无产品”行为,是否专店经营,经营、储存、居住“三合一”“多合一”;是否存在店内使用明火、电热水器、小太阳等设备进行取暖,吸烟、收留他人在店内做客、聊天等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肃依法查处,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整改的一律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全部予以关闭,撤销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交,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整治方式

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监管部门检查、政府

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企业)个人根

据要求制定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并建立隐患台账。监管部门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内经营户开展

拉网式督查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数据,建立台账。把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做好动员部署,落实保障措施。

(二)培训换证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组织全镇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按照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布点,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优先保障往年经营户,原则上不新增经营户,严格按照“总量控制,出一进一”的原则;对往年经营户的申请,经应急局审查、核查符合安全条件的,换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2月19日)。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整治分组和零售经营户名单另

行通知),联合开展督查检查;查处无证、证照转让、一证多点、倒卖转让、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四)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2月24日)。各村对将烟花爆竹领域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部署推动、执法检查、隐患整改、行政处罚等情况),连同专项整治方案于20xx年2月25日前总结报送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重点环节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的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工作要求,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扎扎实实开展本辖区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各经营户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舆论宣传。通过专项整治,要着力解决烟花爆

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重点突破,不留死角。同时,要

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

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群众

举报安全隐患,形成社会合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四)严格执法检查。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通渭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通安委办发〔20xx〕15号)《通渭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安委办法【20xx】16号),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乡镇的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三无产品”、超标违禁产品以及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大追责问责。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开展工作的村、单位,将进行通报;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发生事故的,将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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