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共同缔造方案

时间:2024-03-01 16:36:40
乡镇共同缔造方案

乡镇共同缔造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共同缔造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镇共同缔造方案1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我县将在xx镇xx村开展城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工作,为扎实开展我县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结合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以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人居环境为切入点,广泛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完成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建设工作,使xx镇xx村10队、11队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思路理念深入人心,社会力量和群众自主参与整治改造的积极性普遍增强,实现路面平整、绿化提升、给水畅通、行车有序、线路规整、设施齐全、外貌美观。使群众在共建美好家园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xx县20xx年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档案整理及进度汇总工作。各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xx镇对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全面负责。

四、实施细则

(一)引导群众决策共谋。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充分发挥村镇居民的主体作用,共同确定村镇需要解决的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激发村镇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村镇居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

(二)发动群众发展共建。通过宣传引导、以公共环境整治带动庭院整治,发动群众居民积极投工投劳整治房前屋后的环境,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空间的建设和改造,主动配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珍惜用心用力共建的劳动成果,持续保持村镇美好环境。鼓励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驻永企事业单位、专业社工机构提供人力、物力、智力和财力支持,推动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进乡村,共同为人居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三)依靠群众建设共管。针对村镇环境卫生、公共空间管理、停车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由村委会组织群众共同商议拟订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加强对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的管理。建立健全绿地认领、公共空间认领、公共设施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及志愿者积分机制,激励村镇居民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

(四)组织群众效果共评。建立健全村镇“共同缔造”活动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组织居民参与、监督、评价活动实效。组织评选“共同缔造”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激发各方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村庄居民与村镇组织参与面广、效果好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补贴,推动“共同结造”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五)实现群众成果共享。通过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生活环境,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积极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让村镇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经费整合投入保障机制。

(二)形成工作合力,县住建、农业农村、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资源力量整合,切实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基层,深入群众。

(三)强化监督指导,县“共同缔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试点创建活动的跟踪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做好宣传引导让“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活动的良好氛围。

乡镇共同缔造方案2

为全面推动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xx号)和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方案》(x建发〔20xx〕x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整体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路径,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着力完善小区功能,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努力为居民打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舒适宜居的美好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按照科学规划、逐步实施的总体思路,结合房屋建设年限、小区环境等基本条件,以改造和管理并重为基本原则,充分听取居民代表、社区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确定改造重点和内容,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20xx年,全市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50个,涉及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惠及3664户居民。到“十四五”末,计划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05个,惠及1。1万余户居民,形成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美好幸福小区”。

三、改造范围及条件

城市规划区、xx试验区20xx年前(重点改造20xx年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小区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小区土地权属须为城镇建成区国有土地,且未列入我市近10年棚户区改造或重大项目建设征收拆迁计划;

(二)小区须为多层以上单元楼且主体结构安全、建筑基本完好,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

(三)居民改造意愿强烈,至少有2/3以上的业主同意,且物业费收缴率达50%以上;

(四)主要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 ……此处隐藏30646个字……为抓手,同时培育特色产业实现村集体和村民收入可持续增长,达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目标。20xx年每县选取1个示范村进行创建;20xx年将示范扩大到每镇1个示范村;通过示范引导,到20xx年基本实现行政村(自然村)或城市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措施

把行政村(自然村)和城市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城乡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归属感、认同感,增强城乡社区凝聚力。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进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由政府为主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因地制宜确定实施载体。以行政村(自然村)和城市社区为基本空间单元,充分发挥村民、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和社区人居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确定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重点。在行政村(自然村),可结合正在推进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从危房改造、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等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做起。在城市社区,可在正在开展的公租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达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的基础上,解决改善小区绿化和道路环境、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增加停车设施、建筑节能改造等问题。

(二)决策共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政府与村民、居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居民沟通平台。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工作访谈等方式,了解村民、居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充分发挥村民、居民的主体作用,共同确定村庄、社区需要解决的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激发村民、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村民、居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使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从传统的决策者、包办者转变为引导者、辅导者和激励者。

(三)发展共建。充分激发村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发动村民、居民积极投工投劳整治房前屋后的环境,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空间的建设和改造,主动配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珍惜用心用力共建的劳动成果,持续保持社区美好环境。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鼓励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驻区企事业单位、专业社工机构提供人力、物力、智力和财力支持,大力推动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进社区,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在职党员义务服务周等活动,共同为人居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四)建设共管。鼓励村民、居民针对村庄、社区环境卫生、公共空间管理、停车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通过村委会、居委会或居民自治组织,共同商议拟订村民公约并监督执行,加强对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的管理。建立健全绿地认领、公共空间认领、公共设施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及志愿者积分机制,以积分评比奖励的形式,激励社区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

(五)效果共评。建立健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及“共同缔造”活动开展情况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组织社区居民对活动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改进。组织评选“共同缔造”典范社区、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激发各方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社区居民与社区组织参与面广、效果好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补贴,推动“共同缔造”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六)成果共享。通过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社区环境,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和融洽的社区氛围,积极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让社区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下大力气抓好推进工作,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行政区域内开展“共同缔造”活动。20xx年5月20日前,各县(市、区)要将本年度的实施方案(包括工作思路、主要目标、责任分工、时间安排等)、工作计划报送市住建局备案。从20xx年起,每年1月底前要将年度工作计划报市住建局备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主动支持,督促主管部门与相关组织、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和平台下沉到村庄、社区,深入群众,要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主动合作,形成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合力,共同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

(三)加大培训力度。市级从科研设计院组织一批整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了解乡村、热爱乡村、致力于服务乡村的专家教授作为帮扶专家团队,采取多种形式对县(市、区)主管干部及乡村(社区)干部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尽快掌握、灵活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各县(市、区)要着力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党员、乡贤、致富能手、老工人、老教师、老模范、老干部等群体中发掘和培养一批“共同缔造”工作骨干,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多元化的工作队伍。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级将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等为重点,对各县(市、区)“共同缔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价,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报告。

(五)做好宣传引导。市级将利用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等网络媒体等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活动的范围。优选挖掘示范案例,及时总结上报,争取在省市乃至全国宣传推广。

《乡镇共同缔造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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