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合同

时间:2024-03-01 16:35:23
建筑装饰合同(15篇)

建筑装饰合同(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装饰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筑装饰合同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

│ 拨款分 次进行 │ 拨款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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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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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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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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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此处隐藏41593个字……求应无条件予以更换至符合要求。因此造成的财力损失及工期延误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第9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9.2应注意安全施工,若发生一切事故,责任由承包人自负,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保险和人身安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第10条违约责任处理

10.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三处罚。

10.2若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质量不能达到合格要求按违约处理,发包人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若承包人整改仍不能达到合格要求则应终止合同并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承包人赔偿一切损失。

10.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11条附则

11.1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11.2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需要进行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1.4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法人代表:

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装饰合同15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工程面积: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3、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4、装饰施工内容:施工图纸(经甲乙方确认)范围内。

5、工程总价款: (¥: 元)。

6、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约 天。

第二条 甲方职责

1、甲方保证乙方开工前水、电通畅。

2、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应在二日内予以回复。如未回复视为对乙方通知的确认。

3、为了确保施工工程质量,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

第三条 乙方职责

1、乙方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应保证正常施工和管理。

3、乙方负责组织装修人员进行装修工程施工。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异议,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4、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如需改变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用装修材料、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等都均由乙方提供。

2、乙方应在处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前,应书面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验验收;如未通知,甲方有权要求在其本部分完工后进行的检查与验收,因返工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工程竣工验收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应与乙方协商,就变更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补充协议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

4、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六条 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设施及建筑的安全,防止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2、乙方施工人员应是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鉴定劳务合同,保证施工质量和人身安全。

3、乙方施工人员因过失或故意给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2、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即人民币 元整(¥: 元)。

3、工程完成60%,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即人民币 元整(¥: 元)。

4、合同总价的5%即人民 元整(¥: 元)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3、工程变量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对施工图纸有改变时,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变更工程量不再变更合同总价。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2、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工程关键节点或隐蔽工程未按约定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因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 等由败诉方承担,或由司法文书确定。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施工,限期内要求乙方返工直致达到施工图纸的要求。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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